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观点 > > 
山东夯实预算单位内控管理基础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新闻网      时间:2023-07-27 18:16:59


【资料图】

政采头条

山东夯实预算单位内控管理基础

《山东省政府采购预算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出台,在政策、职责、盲点、节点等方面实现内控制度全覆盖

本报讯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预算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内控规范》),围绕管理机构及职责、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采购需求管理等10项内容,在政策、职责、盲点、节点等方面实现内控制度全覆盖。

在政策制度方面,《内控规范》将政府采购的最新政策要求融入采购人内控规范,提出建立需求审查工作机制、明确验收管理部门、及时做好意向公开等新要求,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全面助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其中明确,各单位应当建立需求审查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采购需求的形成和实现过程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定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的具体采购项目范围。需求审查可以通过自行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开展,审查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将审查结果作为采购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

在主体职责方面,《内控规范》要求各单位应当明确政府采购工作内部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并明确至少1名政府采购专责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采购日常工作,有效解决采购单位具体业务人员变动频繁、政策掌握不及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其中提出,归口管理部门应当牵头建立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各部门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政府采购与预算、财务、资产、使用等业务机构或岗位之间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计划实施工作,协同配合开展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活动组织、合同履约验收、质疑投诉答复、监督检查等工作。

针对管理盲点,《内控规范》对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以下的非政府采购项目,要求各单位在内控制度中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实施形式及相应的项目类别或金额范围。对自行采购项目的组织方式、采购流程、遵循原则、争议处理等方面进行规定,为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保障采购质效发挥积极作用。其中规定,自行组织实施采购的,应当成立不少于三人的采购小组,明确其职责分工,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供应商资格审查的责任主体等。自行采购项目遵循简易、高效的原则组织实施采购,各单位可以结合项目需求特点简化程序和信息公开方面的规定要求,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需要即时确定供应商的自行采购项目,可以依据本单位内控制度的相应规定直接确定供应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自行采购项目的争议处理和解决机制。

此外,《内控规范》还对政府采购各节点内控管理做了规范,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贯穿政府采购执行的全流程、各环节。抓住编制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落实采购政策、公开采购信息、组织质疑答复、签订采购合同、组织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和重大风险事项,从严管理、重点控制,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高原)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

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