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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案例分析】特殊情况下,股份支付等待期该如何确定?_天天短讯
来源: 投行小兵      时间:2023-07-04 18: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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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售期是否构成股份支付的等待期:禁售期不属于等待期,应一次性进入当期损益!

1、案例及相关问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A 公司拟申报上市前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核心骨干进行股权激励。员工认购持股平台财产份额,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激励计划约定,不设置限售期,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可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转让持股平台份额。激励对象因辞职、调离、退休、死亡或被解雇等原因离职,应当将其持有的全部持股平台份额转让给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人,转让价格未予限制,由员工与受让方按照转让日A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自行协商确定。

同时,根据首发有关股权稳定性和锁定期的相关规定,A 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增加禁售期安排,约定自公司通过证监局上市辅导验收之日起至股票上市日后1 年止为禁售期,除非发生证监会认可的可以转让持股平台份额的情形,否则激励对象不得转让持股平台份额。

问题:A 公司将股份支付费用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参考意见

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可以按照A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转让持股平台份额,表明激励对象在授予后可以立即行权,获取相关股份的全部经济利益,不受服务期限或业绩条件的限制。

虽然该股权激励计划设置了禁售期条款,但从禁售期的约定来看,主要为了满足首发有关股权稳定性和锁定期的要求,履行一般意义上首发企业股东的禁售义务,并未要求激励对象在禁售期内继续为A 公司服务。禁售期前后,激励对象转让股份的价格均为市场价格,激励对象在禁售期内离职不影响其持有份额或禁售期后转让获得的经济利益。因此禁售期不构成可行权条件,相关股份支付费用应当在授予日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离职转让条款对股份支付等待期的影响:授予日至股份锁定期届满期间为等待期,分期确认当期损益

1、案例及相关问题

A 公司在申报上市前设立员工持股平台,持股平台低价认购A 公司10%的股份,核心员工认购员工持股平台的财产份额,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员工持股平台增资协议,持股平台持有的股份在公司上市后锁定三年;如果员工离职,需将所持财产份额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

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协议对离职退出条款做了进一步规定,即如果员工在公司上市前主动离职,需按认购价扣减累计现金分红后的金额转让;如果员工在公司上市后三年锁定期内离职,需按认购价扣减累计现金分红并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金额转让;如果员工在三年锁定期届满后离职,则按离职时股票市价转让。

问题:员工持股平台涉及的股份支付是否存在等待期?

2、参考意见

员工在上市前或上市后三年锁定期届满前离职,所获得的收益为0 或为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只有在锁定期届满后离职方可从股权激励中获得股票增值收益。这表明

激励对象在上市后三年锁定期内并未实际承担股价下跌的风险和享有股价上涨的收益,即激励对象尚未实质上拥有所授予的持股份额。因此,相关条款实际上隐含了服务期限,应视为可行权条件中的服务期限条件,授予日至上市后三年锁定期届满之间的期限为股权激励等待期,股份支付费用需要在等待期内分摊确认。

三、离职转让价格对股份支付等待期的影响:转让价格是否影响员工获得公允的收益,如果影响则确认等待期!

1、案例及相关问题

A 公司从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和销售,在申报上市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对部分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协议约定,激励对象出资认购员工持股平台的份额,在完成出资之日起即所持员工持股平台份额对应的A 公司股权的全部权益。

协议未约定服务期,但约定了锁定期条款,即员工自认购员工持股平台份额后,6 年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持股平台股权。当员工在6 年锁定期内离职,须转让持股平台份额,转让价格参考上一年末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

当员工在公司已完成上市但尚未满足约定或法定锁定期时离职,可以保留持股平台份额,但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公式为:违约金=(公司二级市场每股价格-上一年末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激励对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取得公司股份原始成本。6 年锁定期后,无论A 公司上市与否,员工转让持股份额的价格不受约束,且无需支付违约金。

问题:A 公司如何确定股份支付等待期?

2、参考意见

从锁定期条款来看,员工是否能够按照公允价格转让其持有持股平台份额,与公司上市成功与否不存在必然关系,而与是否届满6年锁定期相关。

如果员工在6 年锁定期内且公司上市前离职,须转让所持份额,参照每股净资产确定转让价格,员工获得的收益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对应的净资产金额与取得成本的差额,这表明激励对象并未实际承担股价下跌风险和享受股价上涨收益。

如果员工在公司已上市但未满足约定或法定锁定期时离职,可以保留持有份额但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扣除所持份额对应公司净资产金额后的股票增值收益,员工获得的利得大致相当于所持份额对应的净资产金额,实际也未获得股份增值收益。

如果员工在6 年锁定期届满后离职,则可以按自行约定价格转让持股平台份额,且无需支付违约金,此时员工获得的收益为股份增值收益。

综上,若员工在6 年锁定期内离职,无法从激励计划显著获益,因此,6年锁定期实际构成隐含的可行权条件,应当据此确定等待期,股份支付费用在6 年期限内分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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